铁券学院|浅析嫖娼行为及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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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近日,李某某嫖娼被抓的消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嫖娼这个行为是什么性质呢?嫖娼被抓之后,会怎么样呢?

 

借用刑法上的“对向犯”一词,嫖娼和卖淫是一组“对向犯”,就像行贿和受贿一样,有人行贿,有人受贿,全都犯罪。没有卖淫就没有嫖娼,没有嫖娼也就不会有卖淫。只有嫖娼,没有卖淫,那叫强奸,详见《刑法》第236条。

 

我国对卖淫、嫖娼的态度

不说远的,就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也开展过大型的卖淫女改造运动,将她们送到劳动教养所去学习改造,适应新的生活。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中规定,“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此条款被2019年出台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废止了。

 

由此可见,我国对于卖淫、嫖娼的问题一直持反对态度,在法律方面也出台相关规定,想要整顿不良风气。只是这嫖娼卖淫的事业就像野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现在对卖淫、嫖娼的处罚

现在,卖淫、嫖娼行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对于卖淫、嫖娼的,处10到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按照以上规定,李某某最多在拘留所里待上15天,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般情况下,被行政拘留后,公安机关会及时通知行为人的家属,当然,行为人可以选择通知自己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或兄弟姐妹。行为人被行政拘留属于个人隐私,正常情况下,公安不会通知单位,单位也不得以行政拘留为由开除员工。

对处罚不服的救济途径

如果行为人对处罚决定不服,有哪些救济途径呢?

1.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在申请行政复议期间,是否执行拘留决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也可以由复议机关,也就是区政府或者上级公安机关决定;

2. 如果对复议机关的决定还是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也可以直接就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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